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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保護論 陳材洋(馬興) 《台南新報》 崇文社 6879期 19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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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子論為國則曰。民事不可緩。論王政則曰。農時不可違。誠以民事農時大有關於國政。若一緩而違之則失其保護農民矣。夫農民生此文明競爭之世。正物產發達之秋。亦云幸矣。幸則有託於保護者甚多。然農民遇於干戈擾攘之時。正流離失所之際。亦云幸中之不幸也。不幸則所賴之保護者又不少。試遠矚歐西列強以土地之故。靡爛其民。而戰之民苦於不聊生。民事能無緩乎。近瞻亞東支那以南北之分。塗炭生靈而爭之。民困於不贍救死農時能無違乎。此穀物所以稀為貴。價格所由是而昇。穀價則昇凡百貨品賃資亦隨之蒸ぼ日上。本島隸旭旗帡幪之下。雖際此東西戰亂不特蒙保護周全可以安居樂業。且以受穀價影響而得物阜財產是農民之達運幸福。孰有甚於此時哉。而豈知造化弄人樂極悲生。曾日月之幾何而諸價之一躍而上九霄者。忽一落而至千丈。農民之苦痛到處歎息欷歔。蓋謂資本貴之於前。谷物賤之於後。虧損既多。失利匪少。何能再奮四體以勤勞。從事五谷以分辨乎。此目擊時艱者所以不揣管見而籌保護之論也。茲就管見試約略而陳於左。一曰調節物價之公平。年來物價變遷。為空前絕後所未有。農民得乘此時機。其經濟界之放肆。大抵如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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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社課題茲擬定如左: 《台南新報》 文社 6879期 19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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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題:孫權據江東論 一、詩題:大宛良馬 七絕限灰真文韻 一、期限:詩文均以五月末日截收 一、選取:文宗施梅樵氏,詞宗莊太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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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詩繼出 《台南新報》 文社 6879期 19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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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許仁珍氏所徵之春江詩經客月末截收得詩二百五十餘首昨已錄呈王芷香評選不日發表而本期課題由王榮達氏擬定如左: 一、詩題:淚珠 七絕先韻 二、限期:五月念五日截收三、交卷 本市白金町三丁目一六七番地吳贊興 四、詞宗:洪鐵濤氏 五、贈品:五名內均有薄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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